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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社保改革养老保险新政策 该四大问题对未来权益关乎重大
作者:康尔乐养老床作者:康尔乐护理床日期:2018年02月26日 一、已缴纳了养老保险费,现在不愿继续参保缴费,能办理退保吗?
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,除在职死亡、出国定居、重复参保可凭有关材料办理退付,其它参保后是不能退付的。当本人不愿再参保缴费时,可以办理暂停缴费,中断缴费后直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;如果缴费累计年限确实不满15年,本人也不愿再后延缴费的,可以办理一次退费,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。
二、缴的一样为什么到手的钱却不一样?
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了退休养老金领取待遇,那么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和什么有关心呢?不仅和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,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有关。比如2017年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是7086元,但是天津社平工资却是4944元,在同等条件下在北京领取养老金比在天津多的多!
三、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,所缴的养老保险费能退还吗?已经退休并领取了养老金后死亡的,所缴的养老保险费没领完的就白缴了吗?
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,其个人全部缴费累计额(含利息)按规定退付给其法定的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,但原以单位缴纳的20%部分不能退付,因为这部分缴费为企业在税前列支并由企业全部承担,属于国家财政资金。对于已退休并领取了养老金后死亡的,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中的余额部分(含利息),可将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退付给其法定的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,同样原为企业职工期间,个人账户中由单位划入部分(含利息)不能退付
四、改革后事业单位会否“吃”企业养老金?
国家严格明确规定,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,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,这就意味着两者并没有什么利益牵扯和联系。所以不涉及事业单位“吃”企业养老金的情况,而是由国家财政直接为其买单,这一点企业职工可以完全放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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